指定東森房屋直營門市成交

買賣雙方各送E幣10,000元

東森賀成交 好運萬萬來

活動期間: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

  • 買賣雙方皆由東森房屋直營門市仲介成交,不限成交金額,買賣雙方各送E幣10,000元

  • 預約到店賞屋送E幣500元

  • 專任委託東森房屋直營門市銷售不動產,並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者,委託期間達60天(含)以上),送E幣500元

  • 成交大禮包-於東森房屋直營門市成交客戶可透過連結進入專屬賣場,享有專屬優惠價格。

活動辦法詳細說明及注意事項

  1. 本活動發送之東森E幣應注意,效期為收到序號日起7天內開通,開通後使用效期30天。

  2. 受領人不得指定獎項內容或要求更換、折現,領取資格不可轉讓或補發, 並受有關條款約束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換等值禮品之權利。

  3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; 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領取資格。不合資格者, 由本活動工作人員直接取消領取資格。

  4. 受領人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並無不實情事,亦無侵害他人權益或偽造、 變造他人資料。若有不實,須負一切民、刑事責任,主辦單位亦得取消其參加或領取資格。

  5. 受領人須依主辦單位通知配合於指定時間、地點,進行相關文件繳交及領取作業, 領取特殊商品或有價證券時,須憑雙證件(身份證及第二身份證明文件),並填具各類所得申報單, 提供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,影印清晰供明顯辨別,避免影響禮券兌領權益;如委託他人領取, 另填具代領委託書,亦須一併提供代領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,如無法配合者,將視同放棄(限台灣本島)。

  6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本項活動須計入個人年度所得,另依所得稅法§94-1條, 本公司不再主動寄發扣繳憑單予受領人,受領人若無法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 其稅務相關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。

  7. 領取資格亦不可轉讓或出售他人,若有造假不實者, 得依本活動辦法規定取消領取資格。 (未滿18歲者,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領取)。

  8. 相關規定依領取通知及東森房屋官方網站上公告為準, 東森房屋將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之權利,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後決定權。其他未盡事宜, 悉依中華民國法條規定辦理。